李实:中国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解决全球利益分配失衡
CIID
发表时间:2019/11/29 20:31:00    最近修改时间:2019/12/5 20:35:07
摘要: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贸易、开放与共享繁荣”专题研讨会于2019年9月6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出席“应对全球化利益分配失衡”分论坛并发表演讲。
关键词:收入分配;收入差距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贸易、开放与共享繁荣”专题研讨会于201996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出席应对全球化利益分配失衡分论坛并发表演讲。

    李实首先表示,中国的利益分配失衡问题,与全球利益分配失衡是相关的。有学者针对全球收入不平衡进行研究,发现过去20年间,全球收入不平等程度在下降,但下降的主要表现是国与国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但一国国内的收入差距扩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对全球国与国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做出了贡献,因为中国经济经历了高速增长,由低收入国家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梯队。

    但李实同时指出,中国国内的收入差距扩大,也导致了全球平均国内收入差距的扩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解决中国收入分配问题,对解决全球的收入分配问题也会有很大贡献。”

李实发表演讲

    如何在中国实现共同富裕?李实表示,实现共同富裕就要解决中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当前我国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不断扩大,收入分配失衡问题突出。要解决这个问题有许多可用的措施,其中一种办法就是实施再分配。

    他比较了中国以及欧洲国家收入再分配政策的成效,发现相比于欧洲国家,中国再分配政策作用十分有限。中国实施收入再分配政策后收入差距下降幅度微弱,仅为4%5%;而欧洲国家进行收入再分配后,一国国内收入差距降幅可高达20%40%

    他还认为,过去中国主要强调“效率优先”,未来应当逐渐转变这一观点,让效率和公平相互兼容,或者说让发展与共享相互兼顾。他认为,在这一问题上可以借鉴基尼系数普遍低于0.3的北欧国家的先例,当然中国自身也需不断地探索。

    “解决收入分配的问题刻不容缓。”李实认为,为实现共同富裕,应当制定长期的目标,并把目标分为三个阶段。

    在他看来,中国平衡收入分配的第一阶段,大约为2021年至2035年,跨度为15年左右。这一阶段内,中国的发展重点是逐步建立共同富裕的制度、建立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政策体系,明确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和战略,将人的能力的发展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及回归点。

    李实认为,未来15年内,通过进一步的改革开放,中国可以实现居民年收入增速不低于6%、到2035年实现人均GDP 2.5万美元的目标。经计算,如果收入增速达到6%,就能促进相对贫困的发生率不高于10%;中国也将成为全球高收入国家俱乐部的成员,既有较高的收入,也有比较小的收入差距。

    第二阶段大约从2036年持续到2050年。在这一阶段,中国应当进一步完善共同富裕的制度和机制、改善收入再分配政策,特别是大力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人的能力发展上的差距。这一期间,中国的主要目标是保持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5%,这比第一阶段的GDP目标增速下降一个百分点,逐步使中国的人均GDP达到5万美元,基尼系数将降至0.35左右,与欧洲大部分国家相当,相对贫困的发生率低于10%,中国也会成为世界上高收入国家中收入中等偏上、收入差距较小、个人能力发展差距较小的国家。

    李实继续介绍,第三阶段即2051年至2120年,跨度大约为70年。在这一阶段,中国应当能够进入共同富裕的高梯度,形成成熟稳定的共同富裕制度和机制、完善的收入再分配政策体系,主要目标为保持年均收入增长不低于3%。届时,中国应当能够实现人均GDP超过15万美元,收入差距在0.3以下,相对贫困率低于5%,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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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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