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14年国民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运行
国家统计局
发表时间:2015/1/20 12:59:45    最近修改时间:2015/1/20 13:00:28
摘要: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6364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4%。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7.4%,二季度增长7.5%,三季度增长7.3%,四季度增长7.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8332亿元,比上年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71392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306739亿元,增长8.1%。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
关键词:国民经济; 宏观经济指标

 (2015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发展改革稳定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全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创新宏观调控,奋力激发市场活力,努力培育创新动力,国民经济在新常态下保持平稳运行,呈现出增长平稳、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6364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4%。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7.4%,二季度增长7.5%,三季度增长7.3%,四季度增长7.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8332亿元,比上年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71392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306739亿元,增长8.1%。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

 

  一、农业生产形势较好

 

  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60710万吨,比上年增加516万吨,增长0.9%。其中,夏粮产量13660万吨,增长3.6%;早稻产量3401万吨,下降0.4%;秋粮产量43649万吨,增长0.1%。谷物产量55727万吨,比上年增长0.8%。全年棉花产量616万吨,比上年下降2.2%。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8540万吨,比上年增长2.0%,其中猪肉产量5671万吨,增长3.2%。全年禽蛋产量2894万吨,比上年增长0.6%;牛奶产量3725万吨,增长5.5%。

 

  二、工业生产运行在合理区间

 

  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3%。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9%,集体企业增长1.7%,股份制企业增长9.7%,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6.3%。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5%,制造业增长9.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2%。分地区看,东部地区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6%,中部地区增长8.4%,西部地区增长10.6%。分产品看,464种产品中有329种产品产量比上年增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达到97.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20933亿元,比上年增长6.4%。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9%,环比增长0.75%。

 

  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6208亿元,同比增长5.3%,其中,主营活动利润52944.5亿元,增长4.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5.91元,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5.69%。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02005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5.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1%)。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161629亿元,增长13.0%;民间投资321576亿元,增长18.1%,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4.1%。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比上年增长14.6%,中部地区增长17.2%,西部地区增长17.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11983亿元,比上年增长33.9%;第二产业投资208107亿元,增长13.2%;第三产业投资281915亿元,增长16.8%。从到位资金情况看,全年到位资金530833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其中,国家预算资金增长14.1%,国内贷款增长8.6%,自筹资金增长14.4%,利用外资下降6.3%。全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406478亿元,比上年增长13.6%。从环比看,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21%。

 

  全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5036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9%),其中住宅投资增长9.2%。房屋新开工面积179592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0.7%,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下降14.4%。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20649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9.1%。全国商品房销售额76292亿元,比上年下降6.3%,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7.8%。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33383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4.0%。12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6216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6.1%。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21991亿元,比上年下降0.1%。

 

  四、市场销售稳定增长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2394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2.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33179亿元,增长9.3%。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26368亿元,比上年增长11.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6027亿元,增长12.9%。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27860亿元,比上年增长9.7%,商品零售234534亿元,增长12.2%,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24971亿元,增长9.8%。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名义增长11.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5%),环比增长1.01%。

 

  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27898亿元,比上年增长49.7%。其中,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4400亿元,增长56.2%。

 

  五、进出口增速回落

 

  全年进出口总额26433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2.3%。其中,出口143912亿元人民币,增长4.9%;进口120423亿元人民币,下降0.6%。进出口相抵,顺差23489亿元人民币。12月份,进出口总额2490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其中,出口13973亿元人民币,增长9.9%;进口10928亿元人民币,下降2.3%。

 

  六、价格水平涨幅较低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0%。其中,城市上涨2.1%,农村上涨1.8%。分类别看,食品价格比上年上涨3.1%,烟酒及用品下降0.6%,衣着上涨2.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1.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1.3%,交通和通信下降0.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上涨1.9%,居住上涨2.0%。在食品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3.1%,油脂价格下降4.9%,猪肉价格下降4.3%,鲜菜价格下降1.5%。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环比上涨0.3%。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1.9%,12月份同比下降3.3%,环比下降0.6%。全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下降2.2%,12月份同比下降4.0%,环比下降0.8%。

 

  七、居民收入继续增加

 

  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比上年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比上年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757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2.4%。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747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0887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7631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7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0968元。2014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9。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89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全年农民工总量27395 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长2.8%,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增长1.3%。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2864元,比上年增长9.8%。

 

  八、结构调整稳步推进

 

  产业结构更趋优化。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8.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5.6个百分点。需求结构继续改善。全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1.2%,比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2.75,比上年缩小0.06。节能降耗继续取得新进展。全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8%。

 

  九、货币信贷增势平稳

 

  1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22.84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2%,狭义货币(M1)余额34.81万亿元,增长3.2%,流通中货币(M0)余额6.03万亿元,增长2.9%。12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81.68万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113.86万亿元。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9.78万亿元,比上年多增8900亿元,新增人民币存款9.48万亿元,比上年少增3.08万亿元。全年社会融资规模为16.46万亿元,比上年减少8598亿元。

 

  十、人口就业总体稳定

 

  2014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1367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10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68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37‰,死亡人口977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1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21‰,比上年提高0.29个千分点。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70079万人,女性人口66703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5.06(以女性为100),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88。从年龄构成看,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不含60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9158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7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7.0%,60周岁及以上人口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13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1%。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常住人口749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0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61866万人,减少1095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4.77%。全国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即人户分离人口)2.98亿人,比上年末增加944万人,其中流动人口为2.53亿人,比上年末增加800万人。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25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6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93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70万人。

 

  总的来看,2014年国民经济运行在新常态下实现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国内外环境仍然错综复杂,经济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下一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范,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近一年来各期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4年四季度GDP环比数据、2014年12月份其他指标环比数据如下:

 

  2013年及2014年各季度 GDP环比增速分别为1.7%、1.8%、2.3%、1.8%、1.6%、1.9%、1.9%和1.5%。

 

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

 

  (3)2012年起,国家统计局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具体内容请参见国家统计局网站。

 

  (4)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

 

  (5)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网上零售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个人)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虚拟商品和服务类商品。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消费品零售额。

 

  网上零售额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两个指标的口径和标准有很大区别,网上零售额包括的虚拟商品和服务类商品,以及少部分用于生产经营用或被转卖的商品不统计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两者不是完全的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7)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全国统一选取了16万户城乡居民家庭,直接开展调查。在此基础上,计算了城乡可比的新口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便于使用,同时提供口径可比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

 

  (8)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9)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等份分组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高20%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依此类推依次为中等偏上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等偏下收入组、低收入组。

 

  (10)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内从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11)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12)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货币供应量、人民币存贷款、社会融资规模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

 

  (1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

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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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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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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