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最低工资制度;性别工资差异;工资分布;分解分析;模拟DID
作者:
马欣欣——日本京都大学 maxx@pharm.kyoto-u.ac.jp;
李实——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
一、引言
在本文,我们通过实证分析来考察从1993年开始实施的最低工资制度是否对性别工资差距产生影响。本研究的意义可以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首先,众所周知,中国经济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在此过程中,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问题逐渐突出,目前已成为政府和国民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关于形成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原因已经有很多的研究,如赵,李和卡尔?李思勤(1996), 李,史和别壅?古斯塔夫森(2008),李、佐藤和史(2013)等。由于在城镇住户中工资所占收入的份额最大,而且随着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增加,在农村住户中工资占总收入分额也逐渐增大,其份额从1990年的20.22 %上升为2011年的42.47%(国家统计局2012),所以研究工资差距问题对于深入探讨收入分配差距的成因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在目前的中国劳动力市场,存在多种形式的工资差距, 例如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间工资差距(陳, Demurger 和 Fournier, 2005;张和薛,2008;叶、李和罗,2011;Demurger, Li 和 Yang,2012), 行业间工资差距(金和崔,2008 ;Demurger, Fournier, Li 和 Wei ,2007;马,2012), 农民工和有城市常住户口的劳动者间工资差距(Knight, Song and Jia 1999,Meng 2001)等。在其中,随体制改革的深入,性别工资差距逐渐扩大也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
这个问题之所以会引起注意,主要有两个理由。其一是由于性别工资差距的扩大是导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一个原因,其二是由于伴随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转轨,性别工资差距出现了逆转的现象。具体而言,在计划经济时期,比较重视男女平等,政府积极实施了许多促进女性就业和男女平等的政策,再加上当时的工资分配比较平等化,所以性别工资差距很小(Gustafsson 和 Li,2000)。而在市场经济改革时期,体制改革在促进了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同时,也间接起到了扩大性别工资差距的作用。例如,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一些职工被裁员。在国有企业的雇用调整过程中,女性职工比男性职工受到了更大的冲击,而且在重新就业的劳动者中存在性别工资差距,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对女性的歧视(Li 和 Gustafsson,2008;马,2008)。另外,增量改革在带来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国有部门迅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性别工资差距在非国有部门大于国有部门(马,2009),从而导致了性别工资差距的扩大。与欧美和日本等先进国家不同,在中国劳动力市场中,性别工资差距从小到大出现了逆转的现象。它也可以提供一个研究制度变化和性别工资差距变化的准自然实验模型。所以无论是从社会政策角度还是从学术的角度,关于中国城镇职工性别工资差距成为一个有学术价值的研究课题。
其次,为了提高实施公共政策的效率,在经济学的各个领域,对所实施的政策的效果进行评价一直都是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在市场经济转轨时期,针对所出现的在就业和工资等方面的性别差异的现象,中国政府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例如在2005年重新修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也公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在这些新的法规中,明确规定了性别平等。但是没有实证研究来证明这些法规是否起到了缩小性别工资差距的作用。这本文我们来讨论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是否对性别工资差距有影响。之所以关注最低工资制度,主要有以下以下两个原因。第一,从理论上来看,实施最低工资制度可以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收入,有利于减少贫困和保护弱势劳动者群体的利益。所以在各国最低工资制度都是作为一项重要的劳动政策来实施。为了考察制度实施的效果,国外进行了大量的实证分析。而在中国,尽管从1993年开始实施了最低工资制度,用微观数据对此课题进行经验分析的研究非常少。我们的研究可以对此领域做一个补充。第二,关于实施最低工资制度是否对性别工资差距产生影响,取决于多种因素。如分布在最低工资标准附近的人数的男女差异,工资水平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距中的男女差异,最低工资制度实施前的性别工资差距的状况等等(Robinson,2002,2005)。所以从理论上并不能得出实施最低工资制度就一定会降低性别工资差距的结论,对此需要通过实证分析进行验证。对此课题,在国外有一些使用微观数据进行的研究,如Robinson (2002,2005),Shannon (1996) 等,但目前为止,关于中国还没有这方面的研究,我们的研究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在本文,我们使用CHIP1995,CHIP2002,CHIP2007的微观数据,通过实证分析来回答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人群中女性是否多于男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严重程度是否是女性大于男性?第二,在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会不会导致在性别工资差距中存在地区差异?第三,最低工资标准对性别工资差距有多大的影响?这些影响有多少是由于禀赋差异所导致的?又有多少是由于禀赋回报率差异所导致的?第四,从1993年开始实施的最低工资制度是否对性别工资差距有影响?如果有影响,在其影响中是否存在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的差异?因为我们使用的是三个时期的横截面微观调查数据,通过使用相同模型进行分时期的分析(repeated cross-section analysis),还可以考察上述这些问题是否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有所变化。我们还考虑到了最低工资制度主要影响低工资群体,所以使用不同的模型从工资平均值和工资分布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本文的结构如下: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第三部分是分析方法说明,包括数据和分析模型的介绍。在第四部分是用统计分析方法回答上述第一个问题,在第五部分对第二、第三、第四个问题进行计量分析并考察分析结果,最后是主要结论和政策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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