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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求助] 关于CHIP2013家庭收入和支出补充调查数据的问题

评论时间: 2020/11/17 15:54:53 |  最近被回复时间: 2020/11/23 1:42:21 |  浏览次数: 1968 |  跟帖次数: 1
作者: yukixingzisweet |  标签:

请问CHIP2013家庭收入和支出补充调查数据(即CHIP2013_hh_income_expenditure_v11数据)中的可支配收入是如何得到的?我使用数据库中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进行加总,得到的总收入与可支配收入并不相等。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不能计算各收入来源占总收入的比重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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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ID: 869] (对帖子 868 的回复) 你好
回复时间: 2020/11/23 1:42:21 |  最近修改时间: 2020/11/23 1:42:21 | 
回复者: syf08678 |  标签:

你好。补充数据里的家庭可支配收入是统计局记账式调查获得的,和问卷里的工资性、经营性等其他那些具体项目的收入不是一个来源。后者是一次性追溯性问卷调查获得的。如你需要计算各来源的比重,最好是只根据问卷追溯性调查获得的数据来计算,忽略补充性调查部分的数据。另一种办法是想办法获得个人层面的记账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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